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甲方(托運人): _
**地址:**
**聯系方式:** _
乙方(運輸代理人): _
**地址:**
**聯系方式:**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國際運輸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貨運代理人,負責辦理以下一項或多項事宜(根據實際情況勾選或填寫):
□ 訂艙 □ 倉儲 □ 裝箱 □ 報關 □ 報檢 □ 保險 □ 提單繕制與簽發 □ 文件傳遞 □ 運費結算 □ 其他:__。
貨物信息詳見本合同附件《貨物托運單》。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 甲方責任與義務:
(1) 提供準確、完整的貨物信息、單證及文件,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2) 按照約定支付運費、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 因貨物本身性質、包裝缺陷或申報不實等甲方原因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承擔。
2. 乙方責任與義務:
(1) 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行業慣例,勤勉、謹慎地處理委托事項。
(2) 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3) 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貨物毀損、滅失或延誤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限額參照相關國際公約或提單條款。
第三條 費用及結算
1. 費用明細詳見附件《費用確認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海/空運費、港口雜費、報關報檢費、倉儲費、保險費及乙方代理費。
2. 結算方式:(如:月結、票結)。乙方在完成服務后向甲方開具合法發票,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后_個工作日內支付。
3. 乙方在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前,有權留置相關運輸單證及貨物。
第四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信息、運價、合同內容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因不可抗力(如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或非因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根據影響程度,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責任。
第六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可協商續簽。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附件(《貨物托運單》、《費用確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_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月_日
乙方(蓋章): _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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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12 02:08:56